昨日,省物价局发出通知,公布了我省省管药品最高零售价,共涉及39种89个不同规格、不同剂型的化学药品。此次公布了价格的药品均为医保目录内的,新的最高零售价标准从本月10日起执行。
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,此次公布最高零售价的药品均为列入我省政府定价范围的化学药品,也是医保目录范围内的用药。据悉,这些药品中,有的此前是执行国家定价,现将定价权限下放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,省物价局根据有关规定对这些药品进行了重新核定并公布零售价。
据介绍,此次公布的药品包括两类,一类是达到GMP标准的药品,有26种62个不同规格和剂型的药品,另一类是省管专利、原研制及单独定价药品,两类药品共涉及39种89个不同规格、不同剂型的药品。省物价局在通知中强调称,这些药品执行新的价格标准后,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,对调价后药品销量产生明显变化的,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,发现违法行为的,要及时予以纠正,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。对不执行此次规定的,坚决依法从严惩处。此次所公布的药品价格从本月10日起执行,市民若发现经营者超过所公示价格销售药品,可拨打电话12358举报。(记者 杨富)